又一明星因偷逃税被罚。9月16日,据国家税务总局消息,女星袁冰妍因偷逃税被追罚297万余元,关联企业追罚132万余元。此前,袁冰妍关联公司也曾因偷逃税被罚97.8万元。目前袁冰妍的社交账号已处于禁言状态。
哲人说,“人不能两次进入同一条河”,但是很遗憾,袁冰妍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,就两次因偷逃税被罚款。去年,第一次被罚时,袁冰妍工作室便回应称已深刻反省、及时缴纳款项,如今再次被罚,说明她并未吸取教训。而且,在此次查处之前,税务部门已对袁冰妍进行了提醒、督促整改、约谈警示等,但其并未彻底整改,仍心存侥幸,可谓是错上加错。
近年来,明星偷逃税被罚事件频频曝光,诸如范冰冰、郑爽、邓伦等纷纷遭到查处,涉及金额之大,令人触目惊心。2018年范冰冰偷逃税案追缴税款、罚款等共超8亿元,同一年,多部门联合开展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,明星们自查申报税款117.47亿元。可见,演艺行业的偷逃税行为并非个案,且手段花样百出,主要有阴阳合同、拆分合同、转换收入性质、变相报销等。
如今,在税收监管收紧的大环境下,仍有明星顶风作案,值得深思。众所周知,明星的收入非常高,一线明星动辄拿着数千万、过亿元的“天价”片酬,还有广告代言费、综艺出场费、投资经营、直播带货提成等收入。可以说,明星一部片酬、一次出场费,就是许多人辛苦一辈子都赚不到的钱,拿着这么高的收入,竟然还偷税漏税,实在是说不过去。
作为公众人物,明星享受着万众瞩目的光环,拥有丰富的社会资源,获得超高收入,理当恪守本分,注意自身形象,以身作则遵纪守法,照章纳税,为社会多做贡献。然而,不断涌现的明星偷逃税案件,表明针对演艺界的税务监管,还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,堵住相应监管漏洞,才能不留可乘之机。
同时,还要严查严惩,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。针对明星的偷逃税行为,不能止于罚款,可视情节的严重程度,施以相应的分级惩罚制度。比如对于初犯者,可依法追缴税款、罚款,实施行业封禁,在限期内不得再从事演艺工作。对于屡教不改、涉案金额巨大者,则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并采取永久禁入演艺界的措施,让其不能再享受明星光环带来的红利。另一方面,明星也要爱惜自身羽毛,无视法律红线最终只有“凉凉”。
江德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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